申报条件
介绍
1、对学历和资历要求
申报人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博士研究生毕业;
(2)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所申报专业工作满2年;
(3)本科毕业后,从事所申报专业工作满5年;
(4)专科毕业后,从事所申报专业工作满7年;
(5)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后,取得助师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满4年;
(6)1982年底前取得中专学历,并从事所申报专业工作满15年。
2、对外语的要求
申报人须持有2000年及以后取得的全国职称外语B级合格证书、合格成绩或评审当年的外语成绩通知书,其中1977年底以前参加工作的人员,其2004年度及以后职称外语等级考试B级(或A级)达到45分以上可以申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免试:
(1)取得外语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
(2)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
(3)具有国家认定的相应留学经历的(留学经历须由我国在该国的驻外大使馆认定并出具《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或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4)出版过外文专著、译著的(“外文专著、译著”指由本人独立撰写翻译或担任主要撰写翻译人员以外文完成的著作(含技术类著作),且属于正式出版物);
(5)在乡镇以下基层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乡镇以下基层单位” 是指乡镇政府直属或直接管辖的基层单位);
(6)参加《全国工商企业出国培训备选人员外语考试》(简称BFT),通过中(Ⅰ)级;
3、对计算机应用水平(能力)的要求
凡196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人员,应参加北京市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水平考试或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取得3个模块合格证书。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人员可免试:
(1)取得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含计算机及应用、计算机软件、计算机科学教育、软件工程、计算机器件及设备、计算机信息管理、计算机网络)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2)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
(3)参加全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程序员及以上级别资格证书。
4、对专业知识的要求
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1年度职称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京人发)的精神,工程技术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确定采取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方式,凡申报土建施工、道路与桥梁施工、水务建筑施工、装饰装修施工、公用设备安装五专业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需取得全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或全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前两年(2009或2010年)考试《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专业不限)科目的合格成绩。
中级职称申报要求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并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六年以上,并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3)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并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4)初中及以下学历须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并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申报材料清单
1. 《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表》 (中、初级一式两份)、附件表(一式一份);正表中主要工作业绩一栏要填写详细、具体。
2.上一年度的 《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 。
3.专业论文和业务工作总结。
专业论文要求
(1)必须亲自撰写,不得抄袭。
(2)要结合本人工作和岗位实际。
(3)字数不少于 3000 字。
业务工作总结要求
(1)要把自己工作的经历写清楚。
(2)要把负责或参与的主要项目写清楚。
(3)要把发表的论文或取得了哪些主要成果、奖励写清楚。
(4)字数不少于 1500 字。
4.交验毕业证、初级职称证原件。
5.《专业技术人员水平能力测试合格证》。
6.其它能反映本人工作能力和重要业绩的相关材料。
7.一寸彩照6张,身份证,学历证复印件各两份。
凡不按上述要求备齐相关材料的,概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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